近日,南宁市那洪大道彰泰新旺角负一楼新旺角生鲜市场的摊主反映,他们几十人在市场方聘请的第三方招商人员宣传下,租下了该市场的摊位,但开业后生意冷清,他们要求退还租金和押金,被市场方拒绝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摊主:因看到市场宣传而动心
4月28日上午,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在新旺角生鲜市场看见,有数十家摊位经营,旁边有不少摊位还空着,市场人流量不多。有摊主称,尽管已租下摊位但未开摊,也有个别摊主称生意还行。
摊主方先生说,今年3月,他在社交平台上看到,这家即将开业的市场宣称“100米内居民超10万人”,让他很心动。在与第三方招商人员黄先生联系后,通过对方宣传及朋友圈内容,方先生又获知市场诸多优势:安装空调,每斤猪肉补贴2元,4月16日启用买菜线上系统,线上线下共有200万会员等。
4月2日,方先生与市场方签订租赁合同,交了半年租金和押金共2.7万元。4月8日市场开业后,他发现客流量少、生意冷清、线上系统至今未启用、补贴时有时无、空调未安装……
方先生认为,市场方聘请的第三方招商人员涉嫌虚假宣传,因此他与多名摊主要求退还押金和租金,但多次协商均未果。
市场方:与招商人员
属合作关系
4月28日,市场方广西新旺角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白先生回应称,市场共有279个摊位,目前入驻率约60%。市场方跟第三方招商人员属于合作关系,若有虚假宣传,跟市场方无关,市场方在宣传方面有严格要求。
白先生说,市场无法使用中央空调,因为一吹空调猪肉就会变颜色,此前市场已有一半安装空调,为此还要拆掉;相关补贴,市场方会根据运营政策作调整;至于买菜线上系统,目前正在推进中。根据合同约定,合同未到期,摊位只能转租。因此现在摊主不具备退租条件,不能退还租金和押金。
5月1日,记者跟第三方招商人员黄先生联系,黄先生否认虚假宣传,他称自己已不再负责该市场招商事项。
律师:如构成欺诈,可撤销合同
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帆认为,如第三方招商人员与市场方是代理关系,第三方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以市场方名义对承租人作出承诺,则市场方需要对代理人员的承诺负责。如不实宣传构成民法上的欺诈,承租人可要求法院撤销合同,同时要求出租人返还租金、押金等。
来源丨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卢荻 文/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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