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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李英锋
盲盒是一种新业态,企业在不断探索营销路径,监管部门也在不断探索治理路径。之前,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,给商家划清了责任边界,拉出了“负面清单”,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应,获得了舆论的好评。此次《指引》的出台是全国层面第一个盲盒规则,为盲盒营销划出了红线,解决了盲盒业态治理中的重点问题,为监管部门执法监督、经营者自律、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指南,对促进监管公平、规范盲盒市场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。
由盲盒的性质、监管维权需求和市场伦理所决定,有些商品不适于盲盒模式,盲盒营销的内容理应有其局限性,对“万物皆可盲盒”的营销理念进行限制也有其必要性、合理性。《指引》分层拉出了盲盒负面销售清单,禁止不适宜进入盲盒领域的药品、医疗器械、活体动物、易燃易爆物品等以盲盒形式销售,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的化妆品、食品,则作出了限定性表述。负面销售清单守住了盲盒的内容底线,给盲盒营销打了一针清醒剂,有助于从源头遏制盲盒过度营销现象。
盲盒营销信息不透明、商家居于信息不对称优势地位,为商家忽悠消费者、诱导消费者不理性消费提供了掩护。针对这一问题,《指引》明确了信息披露范围,要求盲盒经营者将盲盒内物品的商品价值、抽取规则、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,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晓真实情况。盲盒信息透明可遏制经营者通过后台操纵改变抽取结果、随意调整抽取概率等暗箱操作,能有效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、选择权和监督权。同时,《指引》鼓励经营者建立保底制度,设定抽取时间、抽取金额上限和次数上限,承诺不囤货、不炒作、不直接进入二级市场,有助于引导理性消费,给盲盒市场的虚火降温。
未成年人尤其是低龄儿童的自制力差,容易对盲盒消费上瘾。《指引》要求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,对盲盒销售对象的年龄作出严格限制,禁止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。要求盲盒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,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。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出台保护性措施,推动净化学校周边消费环境。这些要求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关爱,对接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学校保护、社会保护、政府保护等责任,给未成年人划清筑牢了盲盒拒止圈,有利于引导未成年人健康理性消费,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给盲盒立规矩很重要,落实规矩更加重要。政府监管部门、消协、经营者、行业协会等都应积极按照《指引》确定方向,把控底线,承担责任,规范行为,形成规范盲盒业态的合力,助推盲盒业态进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,为消费者营造适法、诚信、公平的盲盒消费环境。
《中国质量报》【八面来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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